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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检察机关2021年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通报
时间:2022-01-24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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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平顶山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省院关于“三个规定”各项工作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把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如实记录报告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际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

今年1月至12月,平顶山市检察机关干警通过强制填报系统,共记录有情况或无情况报告12400余条,其中绝大多数为没有违规过问、干预、插手情形的“零报告”。2021年第四季度,平顶山市两级检察机关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06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或不当接触的为4%

数据表明,要求法外开恩的是少数,绝大部分是社会各界向检察干警陈述案情、反映情况、了解案件进展,担心案件被拖延或偏袒对方当事人,希望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秉公办案。自20191月最高检将检察官“三个规定”强制填报系统嵌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并在全国四级检察院上线运行以来,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填报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广泛凝聚共识,推动形成良好填报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常态长效抓好“三个规定”落实,进一步严格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