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三季度,平顶山市两级检察机关主动记录报告涉及“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 129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5%,其他不当接触的占5%。数据表明,检察机关记录报告的,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要求法外开恩的只是极少部分,绝大多数是社会各界向检察干警陈述案情、反映情况、了解案件进展,担心案件被拖延或偏袒对方当事人,希望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秉公办案。
记录报告对象主要来自检察系统外部。从被记录报告对象所属单位类别看,涉及检察机关人员12件,占比9%;涉及非检察机关人员117件,占比91%,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在各级检察机关产生了较为积极的作用。
检察机关将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着力引导检察人员养成“逢过问必记录”“过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办理”的工作理念,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深入持久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