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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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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湛河区检察院获两项“巾帼”荣誉



3月7日,湛河区人社局、区妇联在市河滨广场组织评选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湛河区检察院检察官温欣获评“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第三检察部获评“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


温欣同志现任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近五年来,她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526件782人,全部在法定时限内高效办结,无一错案。她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参与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办理的一件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非法处置查封、扣押的财产案,一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她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平顶山市“平安英雄”、全市“十佳公诉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先进个人”“平安建设工作优秀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


湛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法律政策研究、案件管理、检察侦查等工作,现有干警21名,其中女性12名,她们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坚韧、执着的性格优势,忠诚地履行着法律赋予人民检察官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她们以顽强的毅力、拼搏的精神战斗在检察工作的第一线,与部门全体同志精诚合作,共同用忠诚捍卫法律的尊严,用柔情维护社会的和谐,用行动践行人民检察官的誓言。先后获得湛河区委区政府“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湛河区检察院党总支“共产党员示范岗”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