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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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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湛河区检察院刘媛媛获评“身边榜样”



近日,平顶山市检察院印发《关于表彰全市检察机关“身边榜样”的决定》,湛河区检察院政治部常务副主任刘媛媛荣获“身边榜样”荣誉称号。

参加工作以来,刘媛媛同志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负责的人事教育工作中,她创新数字化管理人事教育工作,将人事教育数据分年度、分类别、分人员整理归档,建立科学电子台账,为院党组掌握干部情况提供数据支持。平日里,她亲历亲为解决干警“急难愁盼”,为干警工资、考核、职级奔走有关单位,被大家亲切称为干警贴心人。

榜样不仅是一面镜子,而且是一面旗帜。下一步湛河区检察院将持续营造干事创业、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激励全院干警向先进看齐、向优秀学习,为“奋进第一方阵,争创全省一流”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