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0日,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共9章78条。该法以体系化制度设计勾勒出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蓝图,更在“权益保护”章节中,通过具体条文如第66条等对检察履职作出明确规范。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经省院领导同意,5月23日下午,省检察官协会秘书处在省院图书阅览室举办了《民营经济促进法》学习交流活动。
省检察官协会理事、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省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范金鹏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理解与适用——以纵深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为视角》为题,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基本情况”、“民营经济促进法与专项监督之间的契合”、“全面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纵深推进专项监督”三个方面作了深入详细的宣讲阐释,并建议从“坚持以提高政治自觉、积极融入大局为引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带头落实”、“坚持以专项监督为主线,压紧压实责任、全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以执行办案指引和评价项目为牵引,切实推动依法规范纠治突出问题”三个方面推动贯彻落实。
省工商联经济联络部部长郭英豪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对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新法对如何服务企业以及民营企业普遍关心的权益保护、拖欠账款、公平执法等问题设置了专门章节或条款予以规定。省工商联经济联络部门将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协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工商联专家库成员、郑州市人大代表李聪认为,目前民营企业发展还面临“市场准入壁垒”“融资困难”“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通过针对性、制度性安排,有效回应了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痛点与难点。
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念峰、员额检察官李冠林、杨建新、张良、陈玮旭、马军,政治部宣传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干警王佳慧、王帅等,分别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宣传贯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以及实践中“远洋捕捞”“虚假诉讼”“空壳公司治理”“行政执法监督”等法律实务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围绕“胖东来商誉保护”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达到了思想碰撞、互学互鉴、交流提高的目的。
这次学习交流活动既是一场法治宣传、业务交流研讨活动,也是推进书香机关建设的具体举措。下一步,省检察官协会秘书处将认真落实段文龙会长在河南省检察官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检察中心工作,面向一线检察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活动,助力检察官成长成才。